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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十九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成功举办

时间:2019-12-16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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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晚,深圳市第五十九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成功举办

  2019年12月7日晚,由广东省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深圳图书馆共同主办的第五十九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在深圳图书馆五楼报告厅举行。

  本次辩论赛的主题为“该不该降低现行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自深圳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辩手们组成正反方,就此话题展开辩论。

  来自深圳大学的正方代表队认为应当降低现行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原因在于:法律规定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根据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成熟程度及社会化水平确定的。降低现行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首先与当今青少年早熟化的现状相适应,符合我国设立刑事责任年龄的初衷和司法的公正性。其次是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有效震慑和保护未成年人。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反方代表队认为不应降低现行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原因在于:首先,从预防来看,通过早期教育,制止不良行为等其他手段相比于仅用刑罚威慑的预防效果更好。其次,从惩处来看,其他法律手段也可以达到与刑法相同的惩处效果。

  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乔远作为点评嘉宾进行了点评。她指出:首先,2014年以来,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率事实上是不断降低的,而在未成年人犯罪里,九成左右是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把现有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降到有人主张的12周岁的意义值得商榷。其次,法律的修改是有“成本”的,而个案正义不应当通过高成本的方式来得到实现。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我们提出论断固然重要、有观点固然重要,但是基于数据和逻辑分析的论断更有价值。若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多少合适?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尊重数据,要有严密的论证。

  最终,15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组成大众评审团进行投票。最终以支持正方7票,支持反方8票的结果结束了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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