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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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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将党群建设作为重点

时间:2016-03-17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朝阳县法学会成立全国首家县级法学会党组

辽宁省朝阳县法学会积极参与举办区域法治论坛

  辽宁省法学会和辽宁省朝阳县法学会高度重视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认真探索如何使法学会工作日益活跃,如何使市县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基层法学会作用。

  基层党群建设被列为重点工作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才资源储备不同等客观情况限制,许多基层法学会在学术理论研究以及发展法学智库等方面并不具备广阔的操作舞台。那么,基层法学会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辽宁省及县级法学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总结出了不少经验。

  在辽宁省法学会以及朝阳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法学会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县级法学会党组。此举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2015年9月18日,中国法学会在河南郑州召开了“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会”,辽宁省朝阳县县委书记李贵平作为全国唯一一位县委书记参加了会议,并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亲切接见了李贵平同志,对朝阳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县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其继续为全国县级法学会树立榜样。

  李贵平告诉本社记者,他对于辽宁省法学会要求朝阳县法学会建立党组深表支持。他认为,法学会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能够给群众以及政府之间架起一座良好的沟通平台,许多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通过法学会的平台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他认为,法学会在基层的工作一定大有作为。

  李贵平表示,加强和改进群团组织党的建设,是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法学会作为一个重要的群团组织,必须要有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基层工作的带头作用。对此,朝阳县委将会不遗余力地加强法学会的党组织建设,以期待其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好更强的平台作用。

  据了解,不仅在朝阳市,辽宁省法学会将在全省逐步推行党群建设工作。据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介绍,在未来,基层法学会党群建设工作将会是辽宁省法学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百千工程点亮法治辽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党和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顶层设计,对我国各级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更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辽宁省法学会新一届党组和班子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推进“百千工程”为重点,以创新法学研究为突破口,以开展法治宣传和培养法治人才为两翼,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团结引领全省法学会系统同志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强压推进,务实苦干,创新奋进,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

  2015年9月15日,中央政法委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八项主要任务。该《意见》针对全国各市县法学会,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方面,如何发挥作用予以了更明确的回答。

  除了在法学会自身建设方面辽宁省法学会下了不少功夫之外,对于法学会如何发挥基层的法律宣传作用,他们也有着不少经验。“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就是其中之一。

  这项工程通过组织动员省市法学会研究会和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县乡基层对接,目前已经在辽宁全省100个县(市)区建立100个法治实践基地、1500余个乡镇街建立1500个法律顾问站。

  这项工作目前已经成为辽宁省法学会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主要抓手和载体平台。目前看来,这项工作在辽宁省法学会的工作中已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落实过程中,辽宁省法学会的有关领导付出了许多努力。

  据辽宁省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山万峰介绍,2015年,辽宁省法学会为了加快落实“百千工程”建设,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利用近半年时间,逐一深入到14个市地调研指导和督促推动。

  除此之外,辽宁省法学会先后召开了全省各市法学会常务(专职)副会长会议和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暨经验交流会,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提出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在年度综治考评中扣重分,在年度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的硬性要求,形成了强压态势,对重点地区还专门进行了回访调研,再次加压推动。

  孙昌生表示,实践证明,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未来辽宁省法学会还将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求。

  加强学术研究能力 扩大学术话语权

  “辽宁法治论坛”是辽宁省法学会加强学术研究能力,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截至2015年,“辽宁法治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沈阳法治论坛”已经举办了八届,仅2015年一年,这两项论坛就征集了论文850篇。这样的成绩,在全国地方法学会中位列前茅,做到了系列化、精品化和品牌化。

  除此之外,辽宁省法学会还积极与其他兄弟法学会联合组织了许多范围更广的法学论坛,极大地扩大了辽宁省法学界在全国学术界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辽宁省法学会不仅积极参加“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第十届环渤海法治论坛”,还首次全面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统一组织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学术活动,承担了多项重要课题任务,圆满完成了相关组织工作。

  仅2015年,辽宁省法学会在以上系列论坛中就征集和推荐了论文、著作等920余篇(部),其中近100(部)获得不同程度奖励,论文参与数量和获奖数量,均排在全国前列,还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荣誉。特别是在中国法学会“三大级别最高的支柱论坛”之一——“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上获得优秀组织奖。

  此外,在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上,辽宁省法学会囊括了全部两项组织奖,其推荐的“探索辽河污染综合治理模式”事例还获得最佳事例奖。

  在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中,辽宁省法学会推荐的《软法的一般原理》荣获专著类三等奖。辽宁省法学会还参加了由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综治办、青海省法学会共同举办的首届“三江源法治论坛”,开创了直接参与外省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先河。

  主动参与政府决策

  通过各项论坛以及有关活动,辽宁省法学会在增强自身研究能力的同时,还探索将研究成果付诸实践。

  2015年以来,辽宁省法学会通过紧扣本身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聚焦和群众急需的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公开立项、重点委托等方式,确定研究课题60项,投入经费10多万元。

  此外,辽宁省法学会还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中国法学会、辽宁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婚姻家庭立法、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设置、海域使用权提前收回补偿及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立法法》修改后的地方立法机制”等十多项重大研究任务,形成了专项研究报告。

  特别是高质量完成了辽宁省委政法委交办的《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法学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推动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三大任务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对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稳定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立法实践过程中,辽宁法学会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及《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辽宁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咨询论证和修改修订工作,提出立法建议200余条,很多得到采纳。

  落实队伍建设吸引人才

  在加强机制体制建设的同时,辽宁省法学会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孔立菊是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一名普通的内勤干部,多年来,她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仍然忘我工作,顽强拼搏,在工作中勤勉敬业,忠诚守责,在生活里孝老爱幼,传承美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事迹十分感人动人。

  辽宁省法学会通过调研认为,孔立菊在平凡的岗位与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雷锋和郭明义精神,是辽宁省广大基层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模范代表,是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其事迹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和宣传学习价值。

  为此,在辽宁省法学会与鞍山市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孔立菊先后获得“鞍山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鞍山市道德模范”“鞍山好人时代楷模”和“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孔立菊的事迹更引起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重视,王乐泉、陈冀平、鲍绍坤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中国法学会还授予孔立菊“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干部”荣誉称号,下发了表彰决定,并组织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学习活动,这是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多年来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宣传的第一个先进典型。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辽宁省法学会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孙昌生告诉记者,目前辽宁省法学会的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思想还不够解放,作风不够扎实,缺乏担当精神;各市法学会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特别是“百千工程”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活跃法学研究氛围,创新法学研究机制,提升研究成果转化率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会员服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也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创新方式方法。

  孙昌生表示,在未来,辽宁省法学会将继续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引领和动员凝聚全省法学会系统同志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更加拼搏进取,奋发有为。

 

        原文链接:《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年3月17日第38期)

                                http://e.mzyfz.com/paper/paper_9423_3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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