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5 来源: 责任编辑:syx
5月27日下午,深圳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黄湘岳同志出席第三十期深圳法治论坛。本次论坛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就“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做主题报告,近300名听众参加了本次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
作为《企业破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李曙光教授宏观上从《企业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制定历程、现状问题及未来修改方向做了全面的论述,并就破产重整的制度设计、公司治理模式及实践中的优先权、法院强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李曙光教授指出,当前大力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僵尸企业处置,为中国破产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和动力,他认为破产法应当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因为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正面的预期,能有效保障市场有序、推动市场创新。
在对话环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庭审判长李雪松、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齐砺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福祥从司法审判、比较法视角、实务角度对破产重整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