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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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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在宝鸡市举办

时间:2015-08-3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8月27-28日,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在宝鸡市陈仓区隆重举行。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湘贤、副秘书长傅连宴,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秘书长马艾妮以及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黄超等领导出席会议,两省十五个城市法学会的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马湘贤同志和黄超同志分别致辞,雷宝生同志代表陕西省法学会讲话。开幕式由宝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刘拴怀主持。

  “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是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由陕西省、甘肃省法学会支持创立的。论坛旨在建立区域内各城市法学法律界合作与交流的科学机制,以有效集中区域内法学、法律界优势力量,加强合作,重点攻关,着力研究解决区域合作发展中共同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问题,为提升区域法治软实力贡献力量。本届论坛由宝鸡市法学会承办,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区域法治保障”,来自两省15个成员城市法学会、观察员城市法学会及高校的专家、法学和法律界工作者热忱参与,共征集论文191篇,经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6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

  论坛共进行了两个时段的研讨交流,分别由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史安学、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恒兴主持。论坛分别围绕“法治建设与环境保护问题研究”、“司法实务问题研究”进行了学术研讨,8名陕甘两省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代表先后进行了交流发言,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张小军、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世明、宝鸡文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吕晓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高伟等对发言逐一进行了精彩点评。

  本次论坛会议期间,组委会召开了论坛成员、观察员城市法学会工作会议,一致同意庆阳市法学会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成员法学会。即日起论坛成员城市法学会增加到9个,分别是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商洛市、天水市、庆阳市法学会,论坛观察员城市法学会共6个,分别是汉中市、安康市、延安市、榆林市、平凉市、陇南市法学会。会议确定下届论坛将由咸阳市法学会承办。

  闭幕式由黄超同志主持。对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咸阳市法学会会长郭中秋代表下一届承办方作表态发言。黄超同志对会议作了总结,指出本次论坛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力切入,是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准确践行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精神,涌现出一批区域法治建设的优秀成果,增进了陕甘两省十五个城市法学会的真挚友谊,希望借助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这一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域法治建设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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