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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不断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积极推进法学实务工作

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温州市法学会在2014年11月26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温州市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从“为什么要建县级法学会?要建成怎样的县级法学会?如何来建县级法学会?”出发,通过“理清三大问题,制定建设方案,统筹大力推进”阐述了观点、明确了目标、找到了办法。近年来,对于市级法学会“如何引领?如何做强?”,县级法学会“做什么?怎么做?”进行了深入探讨。去年由中央政法委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对这些问题做了解答,明确了市县法学会要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等八项任务。对照要求,温州市法学会立足本地,通过建立组织、补足短板、树立典型,开展了“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社会组织、服务会员群众”的一些工作。

  第一,研究温州、服务温州,促使法学工作有的放矢

  温州,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法学资源匮乏、研究人员紧缺同法治实践要求高、法律实务需求大、法学研究时间急的矛盾,长期、真实的存在。温州市法学会只有立足温州、研究温州、服务温州,才能“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如果脱离温州实际搞研究,那法学工作这只“友谊的小船就会说翻就翻”。为此,我们提出了“四个搞清楚”,既搞清楚现状是什么,搞清楚方向和目标是什么,搞清楚途径和方法是什么,搞清楚要达到什么样的状态和果效。

  按照这样的要求,我们紧锣密鼓,认真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是通过聚焦点、重研究,让法学会在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中发挥“智囊团”的作用,为政府出谋划策,为百姓分忧解难。如:市法学会联合市维稳办、综治办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拆除的合法性研讨,出具的相关意见建议书得到了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的批示肯定。二是通过搭平台、聚人才,使法学会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大炼炉”,搭建多层次平台,开展多形式活动,发现多方面人才。市法学会建有网站,内刊,专报,并通过温州市法学会研究实践基地、温大法政学院等平台定期不定期开展 “温籍法学家论坛” “温州法治大讲堂”“温州法学沙龙”等活动。如:2015年5月份,联合市中院邀请了中国法学界泰斗陈光中先生来温开展“庭审中心与证人出庭”法学沙龙,相关成果已在基层法院系统试运行;10月份,依托研究实践基地组建“温州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研究”课题组,聚专家、聘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得到市长的批示肯定。三是通过整资源、出成效,凝聚各方有生力量,会研究、有成果、能转化,当好扫清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障碍的“狙击手”。前几年,温州多数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企业主跑路、劳资纠纷频发,为此,我们联合市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学者,研究问题、商讨对策,努力为党委政府在处理金融危机过程中提供法理支持和法律支撑,温州市法学会在服务金融改革中的相关做法,在2015年第7期新华社《内参选编》中被专题刊登。四是通过建机制、求保障,促法学会工作在系统推进、全面履职过程中,扮演好各项工作的“守门员”。在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创新相关激励机制上,体现法学会自身的特点,突破法学会人少、事多、力量弱的瓶颈。去年来,我们共推出7项工作机制,今年准备以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为抓手,调动各单位中坚研究力量积极性,结合各部门重点领域开展法学研究,用研究做宣传、聚人才,以宣传和人才促研究。温州市法学会课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局每年拨付63万元。今年温州市首次取得地方立法权后,我们通过《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等激励机制,组织教授、学者、知名律师等人积极参与温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首部《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实施前的起草、修改、论证等工作。

  第二,推陈出新、树立典型,争做全国一流基层法学会

  基层法学会是我们的“手”、我们的“眼”、我们的“嘴”、我们的“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基层法学会建设一直是温州市法学会工作中的“重头戏”,市法学会身体力行、开拓进取,2015年推动所属11个县市区实现法学会全覆盖,全部获得民政部门的机构批复,全部获得编制部门免于登记的批复,形成社团登记和群团组织并存 的“双轮驱动”组织模式,工作更加主动,优势更加明显。全市11个县市区法学会办公场所面积共962平方米,经费达到100多万元,工作人员25名,其中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永嘉县等4个县级法学会获得了行政、参公和事业编制有5名,实现了11个县市区法学会都有人干活、有钱办事、有地办公。

  纯法学研究是“高、大、上”的,在基层可以说“水土不服”,当然我们也有研究,做法是找准问题、突出重点、接好地气。如:龙湾区法学会开展融入平安宣传、法治研究、政法文化三融入活动,主动融入区委政法委中心工作;瓯海区法学会组织会员到北京大学开办综合素质培训班,以“充充电”的形式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更好开展法学工作提供续航动能;乐清市法学会组织律师会员制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动漫宣传片进学校开展法律基层行活动,受到全体师生的好评,圈内圈外反响积极热烈;平阳县法学会利用建会22年积累的人才资源和建立的渠道优势开展法学研究,为企业发展进行法律体检,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深受当地企业拥护。其中,鹿城区法学会以第三方身份主动参与化解信访积案的实践与创新的做法,受到区委书记、区长的表扬,鹿城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城投集团等部门和老百姓都给予一致好评。2016年4月29日,浙江省委副书记王辉忠批示肯定鹿城区法学会的做法,5月4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以批示各地法学会要学习借鉴。5月12日,浙江省信访局的领导还专门带队来鹿城区法学会调研。这里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鹿城的一些做法。

  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立足当地,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开拓创新。明确了“以基层法律服务为中心,以法学研究和会员服务为基本点”的职能定位,形成了以“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为主的工作方式,发挥好党委政府“智囊团”、基层群众(组织)“服务站”和广大会员“娘家地”作用,争做具有时代特点、鹿城特色的全国一流基层法学会。主要特色有:

  一是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以鹿城区政府职能转移为契机,主动向区编办申报,获准成为第一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组织中立、客观、超脱和拥有专业人才荟萃、社会联系面广、便于协调各方、易于被群众接受的独特优势,主动承接化解信访积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团队式法律咨询服务,发挥党委政府“减压阀”社会矛盾“化解器”稳定风险“降险员”的积极作用。如,徐某拆迁安置信访积案化解中,鹿城区法学会组织会员律师、行政顾问团、退居二线干部组成积案调处组,深入调查研究,理清法律关系,掌握拆迁政策,摸清信访诉求,把准关键瓶颈,通过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和有理有节的法律政策说明,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处方案,签署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长达十年之久的积案,实现了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与服务广大会员的有机统一。

  二是整合资源,为我所用。鹿城区法学会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的支持,创造性地将一批懂法律、有经验的退居二线领导干部转岗到法学会。建立联络合作机制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和律师事务所、房屋评估所等十多家中介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组成课题组、顾问团、服务队、调处科,凝聚一批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做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形成最强大脑、最佳战力,着力实现“接地气、解问题、有实效”,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人的作用。目前为止已成功调处信访积案5件(其中10年以上信访积案3件)、其他信访案件4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7起,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项,以预防社会矛盾为目的组织法学研讨4次。

  三是多措并举,力争上游。2013年鹿城区法学会换届后,陈会长充分发挥其“威望高、干劲足、思维活、办法多”的优势和特点,以其没事找事的“傻劲”、攻坚克难的“韧劲”、善解难题的“巧劲”,带领学会一班子人,以基层法律服务为中心履行职责使命,开创了鹿城区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如,在承接温瑞塘河旧货市场拆除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组建5组专家团队,采取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具体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意见,之后召开专家论证会,全面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决策建议,提供化解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拆除项目的中立性建议,明确了塘河指挥部、海运公司、租赁经营户三方各自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被各方接受和采纳,使搁置2年之久的旧货市场拆迁顺利完成。

  温州市法学会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都是中国法学会和浙江省法学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温州法学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就是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缩影。这两年我们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攻坚破冰,一年一年发展壮大,一步一步走了过来。最大的体会就是法学工作要做好,重点要吃透精神,接好天线,同时还要突出重点,接好地气,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正视存在问题,补足自身的短板,找到工作的结合点,才能不断提升法学会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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