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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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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陈冀平

(2018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虽然只有一天时间,但开得很好、很成功。今天上午,传达了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王乐泉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代表常务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今天下午,大家围绕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乐泉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工作报告、《中国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等,分组进行了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新进展,并对新时代中国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乐泉同志的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既有宏观方面的要求,又有具体方面的要求,对做好法学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表示,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努力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发挥法学会应有的作用。

  为开好中国法学会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中国法学会党组向中央政法各单位、各省级副省级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等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在筹备这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过程中,我们提前将《中国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会议的工作报告印发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这次会上,又分小组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进一步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结合这几次征求意见和讨论中大家谈到的意见建议等,再讲四个方面问题,算作这次会议的总结。

  一是关于加强学习的问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部门、有的地方法学会提出,法学会要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全力解决在法学研究领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深、认识不足,在政治方向上存在偏差、立场不够坚定等原则问题。在讨论中大家也谈到,新时代要开启法学会的新征程,新征程离不开新思想的指引,我认为这个新思想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我们法学法律界来说,就是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新理念、新观点、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和依法治国的全部理论要素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历史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精髓和核心,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坚实的学理支撑、长期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举措。我们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要学习好、贯彻好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落实部署上取得实效。要坚持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地领悟其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还要学习和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修宪的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和政治立场统一到总书记讲话、中央决策上。要建立完善传达学习中央精神的机制,常态化举办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通过地方法学会会长会、研究会工作会、秘书长会议等,及时传达中央精神,促进法学法律工作者加深对中央精神的了解和把握。现在我们中国法学会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精神的会议,都会请研究会的负责同志参加,希望各研究会的会长、支部书记能珍惜机会、积极参加,让法学法律工作者第一时间学到、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

  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推进法学会改革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讨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中国法学会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改革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对自身职责定位的认识,不折不扣落实好改革方案,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法学法律界、服务基层和群众。

  我们所属的研究会不是单纯的研究机构,也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应该说是“重点领域的社会团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研究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的领导,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研究会建设。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研究会要有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讲规矩、守纪律,坚持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不能片面强调“社团自治”,更不能主张“社团独立”,无视党的纪律、法律法规的规定。要通过加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要通过学习,增强组织研究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使法学研究和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目前,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数量已经突破800个,各地方法学会党组要重视研究会工作,不能放松。要坚持立足地方、研究地方、服务地方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研究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关于加强调研的问题。求真务实、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也是谋划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开展调研的重要性,在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首次民主生活会上再次提出,“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身入’更要‘心至’,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抓住老百姓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地方法学会、研究会都希望中国法学会多围绕法学会系统的工作实际开展调研,通过调研加强顶层设计。这些意见建议很好。中国法学会现有55个研究会,各研究会的工作状况如何,特别是研究会如何按照中央要求更好地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的情况怎么样?工作开展不好的研究会有什么问题和困难?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之间如何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研究会党组织建立起来后,如何有效开展工作?这些都需要调研。地方法学会层面,市县级法学会如何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发挥自身作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各地都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研过程中,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和新对策,加强分类指导。要增强问题意识,主动带着问题去调研,善于从调研中找出问题,并努力将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学到的经验等总结好、提炼好,提升相关对策建议的针对性、科学性,推进法学会工作机制、活动方式等的不断创新。要把工作调研和专项调研等结合起来,注意吸收相关领域、学科的专家学者特别是中青年学者参与调研工作,为他们走出书斋、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提供更多机会,为推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创造更多条件,为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快速成长营造更好环境。在讨论中,大家也提出不少好的意见,比如,研究会可以和地方法学会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在开展调研过程中争取地方法学会的支持;又比如,关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要到基层去了解情况,制定出来的法才更切合实际,才符合良法善治要求;还有的同志提出,要加强对法学学科设置和法治人才培养等的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这也是我们服务大局的实际举措。

  三是关于加强服务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法学会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法学会工作的主线。有相关部门建议,法学会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深化依法治国进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点题破题,特别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多做深入研究,多出理论成果。有研究会提出,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国家高端智库的职能作用,以重大课题的形式,支持若干研究会承担重大课题攻关任务。这些意见建议都很好,对法学会而言,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是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加强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更好地发挥法治领域高端智库作用。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研究基地、研究方阵都要确立这样总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项目和研究课题,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创见、“对路管用”的理论成果,以高质量研究成果咨政建言、服务科学决策。

  这些年,我们根据群团组织的性质特点,不断深化对法学会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创立和搭建了一系列有影响、有意义、有实效的工作平台。比如:通过常态化举办“三大论坛”,每年设立重点研究课题,来引领法学研究。我认为,论坛必须强调政治性,论坛不是自由论坛,论坛议题要精心策划,发言人要精心挑选,发言内容要精心设计,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论坛的政治引领作用。通过举办“专家咨询会”对立法、司法体制等组织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为他们搭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的平台。此外,我们还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和7个法治研究基地,组织“十杰”评选,“优秀法学成果奖”“三大论坛”征文评选,“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活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宣传活动,以地方法学会为主广泛建立“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并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这些平台是我们法学会工作的有力抓手。新形势下,我们既要坚持、总结和提升现有工作平台好的经验,发挥好现有平台的作用,也要进一步完善创新现有平台。

  根据中央政法工作部署,中国法学会把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和落实,决定设立“‘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组织知名专家学者,联合有关部门和浙江省有关单位,开展跨领域、多学科、集中性的协同研究和实践调研,争取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理论成果,为“枫桥经验”的丰富发展和在各地落地生根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方式方法。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都要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是关于加强建设的问题。当前,法学会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带会建,实现党建与法学会工作的协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核心的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原则,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各项工作。

  关于法学会的工作建设,我们要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精神要求,根据中央政法委转发的《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八项任务”的部署,按照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争取把工作开展和活跃起来,把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明确职责定位,树立正确的工作思路。法学会是群团组织,不是党政机关,不能用党政机关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去开展工作,不能过分强调编制、机构、经费等方面的“困难”,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建立适合法学会的多元工作人员使用机制,市、县法学会可以通过在编制内调节、吸收二线干部参加法学会工作、已退休的法学法律工作骨干招聘、增加兼职人员比例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中国法学会将继续加强培训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解决“法学会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各省级法学会也要加强对各级法学会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中央精神、了解工作职能、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素质。

  关于法学会党组织建设。中央关于各级党组建设的问题,十分重视,要求也十分清楚。《党章》明确指出人民团体要建党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对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但是这项工作目前开展的还不够平衡,从省级、副省级到市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差距还比较大,任务还很重。各地法学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工作,要主动、反复向党委汇报,引起党委的重视,取得党委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工作落到实处。党组建立以后,要按照党章和有关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和制度,提高党组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实现了党建全覆盖,现在关键是要有效运转起来,把作用发挥出来。接下来,我们将围绕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研究会“分党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推动研究会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将推进党建工作与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激励评优,建设运转高效的实体办事机构,通过党组织建设推进研究会各方面工作更加规范。

  同志们,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大家回去后,要做好会议精神特别是声琨同志重要批示、乐泉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及时向各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向各级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传达,并以贯彻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要抓落实,将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同各地方、各研究会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用创新的思维深入研究谋划,形成措施办法,在解决问题和破解难题中不断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举办的相关活动都要有内容、有特点、有成果,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要敢于担当,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始终保持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强烈责任,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用出色的工作业绩体现我们承担的使命。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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