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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论坛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

时间:2018-07-13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在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的总结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陈冀平

(2018年7月8日)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青年才俊,同志们:

  按照论坛安排,我做一个简短的总结。听了整整一天的发言,我觉得受益匪浅。今天上午乐泉会长做了重要的讲话,他的讲话站位高、立意深、观点实、定位准,对我们办好这次论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践行乐泉会长的讲话精神。今天还有来自多个部门的专家学者做了精彩发言和点评,获得一二等奖的青年代表做了很好的报告,分论坛主持人也都做了的精练扼要的汇报,会议开得非常成功!

  对于本届论坛,我谈几点体会:

  第一,本次论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对“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重大部署。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为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同志提出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把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列为今年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要点。在今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郭声琨同志指示,中国法学会要加强“枫桥经验”研究,做好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中国法学会对此高度重视,将做好“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确定为2018年的重要任务并第一时间进行统筹谋划,形成了多项举措有序推进、互为依托、各有侧重、紧密衔接的实施方案。今年年初,我们在“‘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课题研究座谈会”上,启动了《“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调研工作。4月,绍坤同志又率领专家学者和有关实务部门的同志,赴杭州、绍兴、嘉兴、湖州等27个点进行了“枫桥经验”实地考察调研活动,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内容厚实、高质量的调研报告。6月,中国法学会与浙江省委政法委在杭州召开了“枫桥经验”理论座谈会,以文显同志为组长、多位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的“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专家组,在前期调研成果和已有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和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挖掘、提炼、概括和阐释,目前这些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最终将形成“枫桥理论”纲要。

  我们今天举办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的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同样是中国法学会推进“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一系列重要举措中的重要一环,今天讨论的很多内容都可以转化为我们的研究成果。希望通过这次论坛,能够引领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钻研、充分交流、相互启发、汇聚共识,为中央重大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第二,本次论坛是宽领域、多维度、多学科观点碰撞、智慧交融的一场学术盛宴。我们这次论坛近50位发言嘉宾中有着各不相同的学科背景和专业领域,他们有来自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学者31名,来自执法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律精英13名,还有来自高校的在读学生5名。大家分别围绕“枫桥经验”的理论逻辑、法治化解读、司法适用,以及“枫桥经验”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信访制度、社区犯罪预防、乡村治理体系、社会共治、善治文化等重大法治问题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多学科、宽领域、多维度的深入交流和有益探讨,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新概括、新阐述、新思想。另外,我们还从“枫桥经验”的理论、制度与实践等角度分别设置了各具特色的四个分论坛,这不仅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让更多的嘉宾参与到交流研讨当中,更能为大家提供一个根据自身兴趣关注、专业背景、工作领域等灵活选择不同会场的机会。从研讨的实际效果来看,分论坛的交流更为充分、深入、热烈,成果更为丰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相信,今天各位嘉宾在论坛上对“枫桥经验”的回顾、总结、提炼和发展,必将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第三,这次论坛为优秀青年法治人才脱颖而出、展示才华、提升能力、贡献智慧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最大的特色就是“主要面向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政法大学做了重要讲话,对青年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法学法律界,有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落实好,特别是已经有一定威望的专家学者,要把青年才俊带起来。我们这次分论坛上由资深法学法律专家对青年报告人进行的一对一点评,就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对于做主题报告的年轻同志来讲,能够得到高水平的专家学者面对面的点评和指导,确实是非常好的机会,也会让你们终身难忘。同时,我们对发言的主题及时间做了精心的设置,要求发言专家在10分钟这样短的时间内把问题讲清楚,进一步提高了论坛的发言质量和引领作用。

  在论坛的颁奖仪式环节,我们对本届论坛主题征文和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获奖代表及优秀组织单位,集中进行表彰,见证了优秀法学法律青年们收获荣誉的精彩瞬间。“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是我国青年法学法律界的最高学术成果奖项,这个奖项也是为了引领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我认为,今后可以适当增加这个奖项的获奖名额,以起到更好的激励和鼓励作用。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方式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国法学会所属的55个研究会、重要的法学院校、法学科研单位以及有关实务部门,都要积极参与进来,推荐青年才俊的优秀作品。

  下面,我就如何研究好、总结好、提炼好、发展好“枫桥经验”谈四点意见:

  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习近平同志很多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都源自对“枫桥经验”的推广实践。枫桥经验之所以在那个时候提出,在全国进行推广,是因为当时社会矛盾纠纷凸显,从而造成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增加。所以,中央综治委在2000年提出了关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当时考虑要有一个典型,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比较,感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全省推广“枫桥经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并提出了建设平安浙江的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我们在浙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推广了浙江的经验,树立了“枫桥经验”的典型,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来全面引领、全程贯穿“枫桥经验”的理论总结和研究工作,将新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密切结合起来,才能把枫桥经验研究好、总结好,才能符合我们新时代的要求。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枫桥经验”的基本特征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其中,“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根本途径,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所在、精髓所在。在运用“枫桥经验”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服务为先”的基本理念。治理不是治老百姓,治理是服务老百姓、服务群众,让群众通过社会治理真正能够获得利益,这个才是关键。同时,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也是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两点:一是要畅通群众提出问题和诉求的渠道;二是要整合专门力量和资源,切实解决好问题。所以,当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推广“枫桥经验”时就在基层建立了综治中心,把有关社会治理的多个部门整合到一起,集中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我当时把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总结为几个字: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服务群众、便民利民。

  三是必须把坚定“四个自信”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四个自信”,这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必须具备的底气和勇气。“枫桥经验”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蕴含着科学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文化。我们要以此为基本遵循,扎实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总结和提炼工作,推动其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提升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理论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四是必须将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紧密结合起来。“枫桥经验”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总结,必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以人民为师,以实践为师。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社会状况和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特点。“枫桥经验”如何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如何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如何更好地进行复制和推广,都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今天大家谈到了很多问题,譬如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问题。在此,我想特别指出,如果没有法律制度做保障,没有规矩进行约束,自治是要出毛病的。“枫桥经验”要想再往前发展,需要把法治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作用。

  同志们,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的正确指导下,在承办方的积极努力下,在协办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各位专家学者和青年才俊的热情参与下,本次论坛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最后,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给予这次论坛大力支持的有关部门,向华东政法大学,也向参与论坛的各位代表、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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