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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时间:2014-09-25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9月18日上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发起的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我院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巡视员卢云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学院理事长龙翼飞教授以及来自各地的仲裁工作者、仲裁研究者、仲裁征文大赛的获奖者以及我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协调处处长姚俊逸主持了开幕式。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于建龙秘书长对仲裁周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仲裁征文大赛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说明,肯定了获奖论文的学术质量和学术视角,并衷心感谢了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于建龙秘书长也对仲裁事业发展进行了总结,提出了仲裁的发展应更开放化、国际化、层次化,同时对下届仲裁周的举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张学兵会长首先祝贺了贸仲近几年在仲裁事业中取得的成绩,感谢贸仲对仲裁事业的付出和推动;对仲裁征文大赛的获奖者表示祝贺,希望通过论文大赛的形式提高理论与实务界对于仲裁的关注。张学兵会长希望同学们通过仲裁周的活动认识到成为优秀仲裁律师的重要性和不易,并期望在青年仲裁沙龙的参与者中出现更多优秀的仲裁员和仲裁律师。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龙翼飞副院长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感谢发起单位对本次活动的支持,表示人大法学院一直关注仲裁事业的发展,作为这次仲裁周的承办单位从各方面保障了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仲裁周活动的推进也让人大法学院的科研、教学有了更多空间。龙翼飞副院长再次感谢仲裁周活动的举办,对仲裁征文大赛的获奖者分享他们的成果表示期待,并预祝沙龙取得圆满成功。 

    卢云华司长首先对仲裁征文大赛获奖者表示祝贺,并鼓励更多同学参与到仲裁征文大赛中去。卢云华司长表示仲裁是我国一项重要事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科学研究、教学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仲裁事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仲裁的发展。仲裁需要建立自己的魅力和自己的平台。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投身仲裁事业,将我国的仲裁事业发展得更好。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随后,于建龙秘书长、龙翼飞副院长、张学兵会长、卢云华司长分别向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并表示了祝贺。

2014中国仲裁周首届青年仲裁沙龙暨第二届“中伦杯”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颁奖仪式后正式开启青年仲裁沙龙的主题交流。第一场的主题“中国仲裁法20年的成就与展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发处处长赵健主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副教授和本次征文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王徽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宋连斌教授介绍了仲裁法生效后中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总结了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颁布以来司法解释对我国仲裁制度的影响,介绍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仲裁协议准据法确定之间的关系,梳理了2012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仲裁在实践中判例法方面的发展和期待。 

    肖建国教授对仲裁法发布二十年以来仲裁的情况做了回顾,指出今后十年仲裁将会面临一个爆发式发展,但是目前中国仲裁立法实践中仍有诸多问题,例如《仲裁法》第20条的自裁管辖权问题、临时仲裁问题、临时性措施等,这些问题给仲裁实践带来了困扰。肖建国教授呼吁了仲裁立法和仲裁实践应保持友好且开放的态度。 

    顾宾副教授介绍了中非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中非联合仲裁中心的成立背景、规则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如何在中非联合仲裁中体现中国特色以及如何友好便捷的解决纠纷是其发展的重要问题。 

    王徽同学首先感谢了本次青年仲裁沙龙的举办,介绍了自己从课程到毕业论文选题再到贸仲杯模拟仲裁庭的比赛对仲裁逐渐建立起浓厚的兴趣。王徽同学本次参赛并获一等奖的征文为《论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可执行性》,文章立足实践进行理论研究,提出了目前的问题是缺乏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机制,同时提到了自己文中的不足,并且介绍了自己未来在仲裁领域的发展计划。 

    赵健处长针对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简要的点评,并发表了自己对于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法开放性特征等问题的观点,并提出不能以中国特色排除对国际上的仲裁规则的参考和接受。主题研讨最后就参与者提问的一个案例引发的侵权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进行了讨论。 

    下午的第二场沙龙主题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新发展”,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杜焕芳副教授主持,来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美国Rosenstee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彤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业务二处处长姜秋菊和本次征文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朱敏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王文英秘书长从近期仲裁规则的修改情况入手,介绍了国际仲裁规则的最新发展和热点问题,包括合并仲裁、紧急仲裁员、仲裁费用等问题,并预测了贸仲仲裁规则的修改方向,通过“逸盛文化VS黄威达”和“阿尔斯通VS浙大网新”两个案例重点讨论了仲裁条款有效性的认定问题。 

    王彤律师比较了美国仲裁协会(AAA)仲裁规则、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仲裁规则和贸仲(CIETAC)仲裁规则在紧急保护措施、追加第三人、合并仲裁、保密/不披露特许权、当事人取证、调解机制中的异同,从中分析了国际仲裁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指出CIETAC仲裁规则在上述内容上仍存在进步的空间。 

    姜秋菊处长介绍了北京仲裁委规则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北仲规则修改的背景一是要突出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二是要强调仲裁机构、仲裁庭的控制权,三是与国际上的仲裁规则接轨。北仲规则修改的内容包括强调仲裁庭灵活推进程序的裁量权、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增加一些国际仲裁的规定。 

    朱敏同学介绍了其获得仲裁论文大赛一等奖的论文《从香港金时公司案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既判力》。朱敏同学介绍了香港金时公司案的案情,并从仲裁裁决对继后诉讼的影响出发,对裁决既判力的理论进行梳理,探讨了仲裁裁决既判力在实践中的应用。 

    杜焕芳副教授针对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简要的点评,并发表了自己对于仲裁规则发展的观点。 

    第三场沙龙主题“青年仲裁人的成长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协调处处长姚俊逸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赵秀文教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浙江城市大学黄加宁副教、华东政法大学杨玲副教授和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海涛律师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赵秀文教授分享了自己25年来担任贸仲仲裁员的心得体会,指出仲裁员要有一颗公正独立的心。所谓的公正独立,就是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通过自己参与的案例详细介绍了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方法。赵秀文教授表示仲裁的未来属于青年人。 
    
    曹丽军律师介绍了自己的成长历程:法学院的仲裁课程是兴趣的起点;贸仲的工作加深了其对仲裁的理解,坚定了献身仲裁的信念;律所的工作则使其体味到以前工作中培养的信息过滤能力在非诉业务中的作用。曹丽军律师指出了在仲裁中理论与实务结合的重要性,要多谋善断,解决好中国特色与国际化的问题。 
    
    黄加宁副教授对青年仲裁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指出了青年仲裁人在成长中的困扰,包括缺少相关的组织和平台、缺少专业培训和交流的机会、中国仲裁大环境对青年仲裁人成长的不利影响,并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杨玲副教授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在仲裁法学教育方面的做法。总结了仲裁法学教育的经验和不足,建议开设仲裁课程,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律所也应参与到培养仲裁人的工作之中,并呼吁高校承担更多的培养青年仲裁人的社会责任。 
    
    冯海涛律师介绍了仲裁案件与诉讼案件的区别,指出了仲裁的魅力所在,并以自己的经历为例强调了夯实外语能力、了解仲裁规则、保持公正的心态对青年仲裁员的重要性。 

    姚俊逸处长针对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简要的点评,并指出仲裁事业十分重要,在实践和教学方面均会有较大的发展。 

    为期一天的2014中国仲裁周青年仲裁沙龙自此结束,来自各地的仲裁学者和仲裁工作者的学术交流不仅增进了业内的沟通,更让广大师生接触到了仲裁领域的热点问题,从中吸收了宝贵的精神养料。(文/任嘉宁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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