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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留下的法治遗产

时间:2014-12-1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xzw

  上周三,上海一位优秀的法官离开了我们,按中国人的传统风俗来算,昨天已是他的“头七”。7天以来,不分南北,无论上下,法官、律师、教授、学生……整个中国法律界都在惋惜他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深厚学养,回忆他维护律师职业尊严时发出的不懈呼声,谈论他殚精竭虑操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忍辱负重。

  如果谙熟中国法律职业发展的个中曲折就自然心下明白,邹碧华身后的哀荣不仅仅是业界向其本人的集体致敬,也是各种法治力量一次不同寻常的和解。尽管分享着共同的知识背景、共同的法治信仰,可这些年法庭之上法官与律师常常势若水火,学院内外理论与实践往往形同陌路,偏见与隔阂深埋在缺乏信任的互相鄙夷中,这种法律职业的四分五裂让人痛心疾首。但是,邹碧华的突然离世,却像是触动了联系着各种法治力量共同的神经,自发地融合成了不多见的同声共鸣。

  为什么我们在邹碧华身上求得了最大公约数?

  成熟的法治期待成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但它从来不是脱胎自华丽空洞的概念,却萌芽于对专业素养的深耕和对职业伦理的自觉。

  多年来司法公信力不高,法律职业的社会形象常常被污名化,个中缘由难以回避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职业化之路上的跌跌撞撞。职业化如若效果不彰,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伦理就参差不齐,结果将导致即使一批批法律人怀抱着法治理想进入这个行业,却会面临“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命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众人眼中,邹碧华的学识、胸怀、视野和对司法的热情,吻合了人们对成熟法治里一个职业法律人纯粹品格的企盼,他们对邹碧华的致敬也是对自己心中法治的重新确信。

  而对于业界来说,这次共同体意识的意外动员,更要归功于邹碧华站在整体的高度与个别陈见拉开距离,由此弥合分歧、达成和解。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凝聚起法律职业最大共识、重拾社会对司法权威应有尊重、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未来的真诚信仰。正如他自己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当法官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法庭内就会建立起一种信赖的气氛。当这样的法官多起来的时候,整个司法就会获得受人尊崇的社会基础。”

  然而,邹碧华的难能可贵,恰恰反衬出现实中这种职业品格其实并未普遍建立起来。因此,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当邹碧华成为一座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仰望的高峰时,他所留下的法治遗产,他在无数人心中种下的法治想象,却让我们无法仅仅满足于停留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张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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