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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

时间:2013-06-26   来源:法律年鉴社  责任编辑:admin

九、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2012年,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坚持改革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法学教育
  ——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的重大战略部署。2012年5月,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北京大学等20多所高校参与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建。8月,完成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规划,包括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12年4月,教育部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同时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这是教育部在全国设立的第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成立司法文明等协同创新中心。2012年7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共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中心主要任务包括: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司法文明相关课程的共同开发、教师互聘、学生课程互选等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司法领域相关学科和专业课程建设;开展司法文明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开拓司法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司法文明学术研讨会;开展面向司法系统的法律咨询、培训工作等。7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共建的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中心的重点研究方向是:国家发展战略与政策法律创新,知识创新制度与文化建设,知识经济法治理论与实践。12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和对外经贸大学共建的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中心将整合国内外有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研究力量和资源,探索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的新型合作机制,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创新与发展能力。
  ——开展法学教育领域的国际及境外交流。2012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在苏州共同举办“2012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7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与澳大利亚法学院在悉尼共同主办“第三届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9月,以“中欧百年法学教育交流”为主题的第二届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9月,在上海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重点研讨了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训练、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等问题;11月,举办了“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为亚太地区各诊所法律教育单位提供了交流合作的平台。
  ——加强国际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国法学院校通过派遣留学生、访问学者,与国外法学教育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开设法学双语教学、比较法等课程,举办国际法人才培养实验班、美国法暑期班、欧洲法培训班以及部门法律高级班等项目,加强了国际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同时,中国一些重点法学院校继续向来华深造的外国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提供硕士层次的法学教育。

  (二)法学研究
  ——法学各学科研究成果丰硕。宪法学围绕中国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年,回顾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展望了未来宪法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途径;法理学对文化与法律、科技与法律、法学理论与法律方法、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等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行政法以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为主题,就行政救济的基本理论、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修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提出了建议;民法围绕继承法的现代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与完善,人格权法的发展,以及侵权法与民事法律适用方法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法围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职务发明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专利商标案件的循环诉讼、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与调解等专题,研讨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商法以改善民生和商法发展为中心,围绕公司法实施评估、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和民间借贷的商法规制三个环节,展开了研究;经济法以民生与发展为主题,对竞争与消费者保护法、财税法、金融法、农村经济法展开了广泛深入研讨;民事诉讼法以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主题,对总论与审判程序、法院调解与非讼程序、证据制度与检察监督,以及公益诉讼、恶意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部分的方方面面开展研究,探讨了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法围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就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和完善、该法与司法解释的关系、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刑事辩护制度等,展开了讨论和研究;社会法围绕社会法基础理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三个领域开展研究,特别是就个别劳动关系和工会、集体劳动关系和工资、工作时间等劳动标准的理论和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刑法对当代中国刑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生产和环境安全的刑法保护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国际经济法回顾了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建与发展之路,梳理了WTO争端解决、国际投资法以及国际金融法和海商法领域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国法制史对中华法制文明进行深入的再探讨,深化了对中华法制的理论认识和基础研究;外国法制史注重研究超国家法的历史变迁,对超国家法的历史源流、理论建构、实践研究以及全球化背景下的超国家法与中国法治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进展顺利。自2010年起实施的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的各个项目,基本完成研究工作并陆续开始结项评审。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和重点领域研究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2011年招标立项的188项课题,到2012年已有100项完成结项评审;2012年通过招标,又确定了254项研究课题。
  ——推进法学优秀成果的应用转化。2012年8月,中国法学会召开全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经验和典型事例,明确了进一步推进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的思路和措施。
  ——表彰“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进展凝结着广大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者的心血。为了表彰他们的杰出贡献,经过严格推荐评议,中国法学会授予王作富等25位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50年以上,并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者“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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