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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长春成功举办

时间:2016-10-26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elite

  10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吉林大学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长春成功举办。来自中国、日本、韩国、蒙古、俄罗斯、美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国务院法制办的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10月21日至22日,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长春举办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秘书长杨厚兰、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会长山岸宪司、蒙古律师协会会长甘巴特尔·班兹拉奇、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邴正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主持开幕式。

  张鸣起在讲话中强调,东北亚地区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东北亚国家间务实合作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有效对接,国家间战略互信不断加强。但也应当要注意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东北亚地区也面临热点敏感问题较多、新旧矛盾交织的现实。在此背景下,加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对于增进互信、促进合作,推动实现地区持久和平与繁荣,具有积极意义。张鸣起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加强法治交往,共同推动国际法治建设;二是深化务实合作,推进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三是推动论坛建设,提升论坛国际凝聚力和影响力。

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秘书长杨厚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杨厚兰在致辞中强调,伴随着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日益深化,人员来往日益密切,加强中日韩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对于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文化等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对推进中日韩三国法律合作提出三点建议,即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加强沟通协调;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李申学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需要法律的支撑和保障。希望东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促进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为东北亚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会长山岸宪司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会长山岸宪司在致辞中从“正义”的角度阐释了法的理念以及司法权独立的重要性,并对中国法学会在推进中国法律实务国际化方面所做的努力深表敬意。

蒙古律师协会会长甘巴特尔•班兹拉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蒙古律师协会会长甘巴特尔·班兹拉奇在致辞中指出,亚洲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亚洲各国需团结一致捍卫和平、自由、智慧及权利以推动亚洲大陆的共同发展。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亚洲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性。本届论坛是发展律师知识、分享经验及进行专业研究的宝贵机会。蒙古律师协会将继续支持并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活动。

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邴正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邴正在致辞中指出,此次论坛的成功举行,是吉林大学及其法学学科立足地缘特点、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长期关注东北亚区域发展、加强法学交流与法律合作的必然结果。吉林大学将继续优先支持法学学科,鼓励和支持法学院在东北亚地区学术交流与法律合作中作出更大贡献,形成更多优势。

张鸣起副会长与邴正副校长共同为“东北亚法律研究中心”揭牌

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与邴正副校长共同为“东北亚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

  开幕式上,张鸣起与李申学、邴正分别为“东北亚法律研究中心”和“东北亚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

  本届论坛主题为“加强区域法律合作,开创东北亚新未来”。议题包括“推动东北亚地区的司法协助合作”、“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新安全格局下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金融市场管理法治与区域合作”。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主持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于2009年倡议发起了“东北亚法律论坛”。 论坛旨在推动中国—东北亚经贸互利合作的健康发展,加强与东北亚国家法学法律界友好互信合作关系。前三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分别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在长春和乌兰巴托成功举办。在论坛框架下,2013年、2014年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在长春市举办了两期研修班。研修班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共有来自朝鲜、蒙古、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五国的30名司法界官员、学者和律师参加了研修班。

  2015年10月23日至25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山东法学会和山东大学共同承办的“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在济南召开。论坛的主题为“面向未来,共建丝路”。论坛旨在加强中国与日本、韩国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增进中日韩法学界法律界间的理解和信任,为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为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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