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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2-07-20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精神、中直工委《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要求和《中国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的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遵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要求,坚持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要目标和有力抓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学会各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在落实中央决策、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创新、注重强基固本和弘扬清风正气等方面争当表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及中直机关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的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中国法学会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共产党员都积极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建立几项管用制度,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干部职工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目标
        中国法学会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主要目标是:学会机关、事业单位各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建设发展思路更加明确,工作举措更加务实有效,实现后进党支部得到转化,一般党支部得到提高,先进党支部得到巩固和扩大的要求;学会各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教育培训和选配调整,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素质结构更加优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学会党员干部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和关怀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党性观念特别是忠诚、为民、表率等意识得到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焕发;学会各党支部建设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更加健全,体制更加科学,机制更加完善,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直工委要求,学会结合实际工作,活动从现在起到年底,分四个步骤组织进行。
        一是调查摸底,分类定级(3月底至4月上旬)。学会各支部要首先进行自查,要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查准问题,要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机关党委适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各支部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作用发挥是否明显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党支部互评、学会党组点评等形式,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扎实做好学会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分类定级工作于4月上旬完成,并将分类定级情况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是整改提高,晋位升级(4月中旬至6月15日)。机关党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研究探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思路、目标、责任和措施。按照巩固先进、提升良好、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抓好整改提高措施的落实。对问题较多的支部,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进行重点指导帮助。机关党委通过调研,积极探索在研究会开展党建工作。学会各支部也要结合自身实践,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使各支部在原有基础上要有新提高。
        三是树立典型、评选表彰(6月16日至7月1日)。各支部要坚持典型引路,及时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机关党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在“七一”前开展一次评选表彰,组织党支部、党务干部和广大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共同争先进的生动局面。
        四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7月2日至年底)。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党支部建设好的经验做法,针对经常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制度化措施,对以往制度进行梳理,进行调整、补充,不断健全完善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机关党委要对制度落实情况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检查监督,形成制度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严格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党支部特点,分别明确加强组织建设的任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直属机关贯彻实施办法》,解决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工作方式创新不够等问题。
        一是要积极探索在各研究会建立党组织联络员制度,逐步推动党建工作在研究会的开展;
        二是通过教育培训和选配调整提高党支部书记素质,优化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素质结构;
        三是党员干部要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教育培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
        四是以事业单位改企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所属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
        五是进一步理顺并严格把握党员发展程序,使制度更加健全,体制更加科学,机制更加完善。
        五、有关要求
        第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党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
        第二,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要通过活动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提高。
        第三,活动期间,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支部要充分利用月报、网站等及时宣传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各支部按月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上报。
 

附件:
 1、 《中国法学会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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