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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5-05-15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elite

  珍惜国土资源 共创生态文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胡存智

  (2015年5月14日)

尊敬的王乐泉委员,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国土资源是生态系统的物质基础、能量来源、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具有自然、经济、社会和生态多重属性,管好、用好国土资源,就是对生态环境的源头预防和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已从注重资源开发保护、合理利用,转向强调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并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新职责定位,将“生态国土”、“法治国土”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着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加强普法,在加强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国土资源立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根据国务院机构职能整合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为落实自然资源所有权、保护自然资源使用权,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基础。

  二是全面落实用途管制制度,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立法。2012年,我部出台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为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部还在积极研究起草《土地利用规划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重要资源保护,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保护立法。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为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供了依据,也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是促进资源市场配置,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立法。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一系列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提供了保障。

  五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2014年专门出台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修订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累计完成了20个重要矿种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遴选发布三批共159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六是完善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督察立法。2014年出台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是提升立法质量,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立法后评估工作。出台了《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对我部出台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后评估工作,为适时推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力量。不断健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规范,提升国土资源执法水平。同时,建立健全了国家土地督察体系,形成了“九局一办”的工作格局,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

  二是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采取卫片执法、12336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等方式,丰富执法监督方式,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初步形成了“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监察、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

  (三)加强国土资源普法工作,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普法宣传纪念日为契机,向社会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取得的成就和最新法律政策,增强国土资源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从我国国土资源的国情看,我国人均资源量少,资源禀赋不高,资源利用方式粗放,长期以来的高强度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建设活动使得土地退化,耕地质量不断下降,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从当前面临的形势看,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阶段,土地和矿产资源生产性需求趋于减少,生活性、生态性需求显著增加,总体需求仍居高不下。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矿产资源供应从过高对外依存转向立足国内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调整势在必行。资源环境承载力正在逼近“天花板”,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非常艰巨。

  形势表明,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下,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将日益加大,必须及时调整管理思路,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举、保护第一”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近些年来,随着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矿业权市场建设的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已经难以满足实践管理的需要,这既不利于政府依法行政管好国土资源,也不利于土地使用权人和矿业权人合法财产的保护,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一)强化统筹和规范,严格保护国土资源

  强化源头保护,充分发挥规划和用途管制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深入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积极推进《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的报批,探索研究省级和区域性国土规划编制。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探索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二)强调制度和效果,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建设用地标准,继续推进全国城市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下降30%的目标。继续抓好矿产资源“三率”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建设,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

  (三)坚持生态理念,加快法治国土建设

  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法治国土建设全过程,加强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重点法律的修改。加强土地集约集约制度建设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法规和部门配套规章的制订和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明确权力责任边界。依法开展维权,更加注重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并将其具体化、制度化,是法治国土建设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更好地发挥法治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珍惜宝贵的国土资源,携手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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